公司跟没业务来往的公司开进项发票,对方也是正规大公司,开发票的单据购买合同都有,相当于走账,用公户汇对方公户,然后对方扣掉税点再把剩下的钱转到公司的法人私户,这样操作违法吗?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要怎么操作比较好呢?
L.
于2019-03-12 19:08 发布 1267次浏览
- 送心意
君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3-12 20:51
你好,这样操作相当于是买发票。税务不查还好说,但一旦查起来,也是有风险的。只是有合同,开了发票有单据而已。但商品库存数肯定是对不上的,毕竟没有实际交易。这种情况还是少出现为好。实事求是,该交的税还是据实交为好。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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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老师 解答
2019-03-12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