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二月发一月工资的时候准备帮某个员工补缴前两个(18年11月,12月)的社保,所以一月份工资就扣了他三个月(当月加前两个月)的个人承担部分,但是到三月发现补缴不了,于是在三月发二月工资的时候就把一月工资多扣的两个月个人部分补发给他了,现在可以把补发给他的列入社保项,也就是把本月该扣的个人部分减去之前多扣的两个月,社保变为负数,输入个税系统,这样操作可以吗?
阿妹
于2019-03-12 11:56 发布 9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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