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企业有这样的一个状况,在14年的时候付了一笔款给财产评估公司,当时这个出了书面报告,但是由于办事人员的保护不当将这个报告丢失了。所以这个帐就一直在挂。还有一笔是当时占用其他人的土地,给对方的土地补偿款。有双方的合同等。但是也并未做账务处理。现计划将这俩笔款进行处理,怎样处理比较合适呢?如果做无形资产处理的话年限应该怎样确定呢?做无形资产处理可以么?
奔奔
于2019-03-11 16:43 发布 6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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