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4号公告中,第五条规定的转登记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那么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销售额范围?(2)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请问纳税期限变更有没有规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还是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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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11 11:37 发布 95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纳税变更需要去税务局变更,需要的资料也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2019-03-11 11:41:00

是的,要是全部开普通发票话,那这个 季度申报,季度没有超过30万不需要交增值税
2020-02-12 13:05:37

就是写为何你选小规模,比如写你进项较少,很难取得,人工成本占的很多
2018-07-19 13:53:17

你好,对的是的,所有的行业都是这个标准。
2022-09-09 11:56:08

三代手续费是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的手续费。是国家为调动相关税种的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每年在一定时间按其实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这些单位和人员的费用
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时代员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实际缴纳入库金额向税局申请按2%比例返还。
2019-04-07 0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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