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一下,我12月开始上的住房公积金,然后补缴11月住房公积金,12月10发工资我已从工资里减掉11月的个人部分,15号扣完款,分录写一笔:摘要:托收12月住房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补缴11月住房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可以吧
珍惜
于2015-12-22 11:56 发布 1145次浏览
- 送心意
吴月柳
职称: 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2015-12-23 10:02
12月10日发工资已经扣了个人部分,还用记其他应收款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11-03 13:02:47

您好,因为这个是计提的,而不是支付的
2022-02-12 21:46:33

同学,可以这样做的。
2021-10-13 00:43:09

你好,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了吗?如果调增了的情况下,借其他应收款贷利润分配。
2021-06-29 10:16:13

计提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单位负担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单位负担的)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的)
应交税费-个税
其他应付款法人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负担的)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的)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2020-07-27 18: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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