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赠送的外购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这种赠送不分摊确认收入,账务如何处理?会计与税法规定有没有区别?

张天刚.博学笃行
于2019-03-05 15:26 发布 319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3-05 15:46
同学,你好。
不属于,可以直接作为广告商品处理,计入销售费用。税法规定是需要分摊的。
如果不分摊,那么你就不能对赠品其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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