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跨市区了,税局要求分公司独立核算,但分公司只是工程所在地需要,并没有业务收入,只有社保费用,但这些在分公司买社保的员工工资又在总公司发放,应该怎么核算分公司产生费用,总公司又如何记账
果果
于2019-03-05 14:20 发布 989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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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公司没有收入,这个是没什么影响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
2019-03-05 14:51:41

工资应在分公司发放,分公司申报个税。
2018-11-09 20:31:33

是统一核算的吗?统一核算的可以开总公司的,分开核算的就不可以了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8-10-12 10:13:54

分公司也要公示的,因为这个是供公众查看的,一些基础的信息还是要有。
2017-02-24 11:12:25

1.要看分公司在税务局登记时选择的核算方式 2.非独立核算就相当于总公司的项目部,正常以总公司名义入账。可以直接在总公司处理
2019-07-25 1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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