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下的某个项目结束后,公司扣除管理费税费,有余下的工程款转给项目负责人,他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交税,是公司代扣代缴还是自己交?是否可以税前扣除40%费用、业主本人工资和专项扣除?所有的扣除项目是否必须有正规发票?
夏日未央
于2019-02-28 10:34 发布 106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如果按照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缴纳个税,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由个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可以扣除专项扣除。所有的扣除项目按照新个税的要求执行。
2019-02-28 10:52:45

你好,这里的所有税费指增值税和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率3%,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一般就是这些。
2018-05-09 09:41:41

你好,工资是不能扣除,经营所得,这个扣除不了工资 可以扣除60000加专项扣除加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综合所得话
2021-05-06 11:48:44

您好!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2017-10-12 11:22:16

这是挂靠 的常见处理方法。
挂靠 是按被挂靠 方自己的工程分包给挂靠 人做
2019-06-27 12:24:2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