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具有建设局发放的建筑劳务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它发生的人工费目前是以工资表的形式发放的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五险一金,请问:1.这个工资表可以所得税前列支吗?有没风险?2.如果工资表的形式不合适该如何处理?干活人员不固定无法签订合同。3.就这种情况人员不固定的人数在计算残保金时候算入平均人数里吗?4.建筑劳务公司小规模税率是3%,那一般纳税人是多少税率?可以差额缴税吗?如果可以如何差额缴?谢谢您!顺祝一切如意
Nov.
于2019-02-26 18:14 发布 83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2-26 21:28
您好,1、是你发生的实际工资,有申报个人所得税,就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你不签订劳动合同,假如有劳资纠纷的话,员工可以要求你双倍支付职工工资的,不交五险一金,同样也是风险点,劳动局有全要求您补交。
2、或者可以采取劳务用工,可以和劳务公司合作,或者是非全日制用工,但是这里面有时间的规定,一周不超过24小时
3、是您公司的员工,就需要计算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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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解答
2019-02-2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