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在公司注册地址隔壁扩大了办公场所,与物管公司又签了一份合同,请问需要拿着新增加的合同去税局备案吗?由于不知道如何处理,去年年底已经开过租赁合同的普票了,但没有入账,请问这两个问题现在如何处理?
SherryW
于2019-02-26 15:20 发布 619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2-26 15:23
1.需要备案,因为关系到房产税的缴纳问题;
2.支付的租赁费用没有入账,本年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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