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2-23 21:36

同学。
6-10月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开具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1:46

6–10月确认的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一共是0.4万元,
开具发票的金额是0.6万元。差额0.2元是在11和12月直接确认应交税费–应交税费税–销项税额中吗?
11–12分录
借:预收账款     1.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税–销项税额0.1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2-23 21:53

是的,差额属于预缴税费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04

预缴税费?  上面的情况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科目体现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2-23 22:09

比如,6个月总租金6万,第5个月开票,税0.3万
1到4月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0.95
应交税费~待转销
5月开票时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0.95
应交税费~待转销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0.25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0.25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0.5
应交税费~销0.25
贷:银行存款0,3
6月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预缴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38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44

老师  您写的金额看不太懂。帮忙看下第五个月的分录的对吗?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科目是发票的销项金额(0.6),和实际确认的销项金额(5个月)0.5的差额为0.1。并不是实际预缴的增值税款(因为还有进项税额)?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51

谢谢老师!您写的金额看懂了。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56

谢谢老师!明白了!

欣悦 追问

2019-02-23 22:57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2-23 23:46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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