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2-22 13:05
1. 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 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税务干部登录电子税务局管理平台,审批纳税人提交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如审批失败,申请自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至纳税人。审批成功,申请自动导入核心征管系统,并向纳税人推送审批成功信息。
3. 纳税人可随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申请事项审批状态。如审批失败,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批成功,可进行【步骤二、跨外证查询】。
步骤二、跨外证查询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审批成功后,核心征管系统会生成跨外证。纳税人即可通过【跨外证查询】功能查询相应信息,如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等,可进行【步骤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步骤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应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进行报验。经营地归属吉林省内,也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1. 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2. 经营地国税机关税务干部登录电子税务局管理平台,审批纳税人提交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如审批失败,申请自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至纳税人。审批成功,申请自动导入核心征管系统,并向纳税人推送审批成功信息。
3. 纳税人可随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申请事项审批状态。如审批失败,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批成功,如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可进行【步骤四、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不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可进行【步骤五、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
各地有差异以你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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