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发12份的工资时,是按5000的起征点扣了个税,现在报所属期1月份的个税,也就是12月份的工资,个税系统跟我算的12月份的工资个税有差异,因为个税系统都是按百分之三税率,还有马上要算1月份的工资,该怎么着手做呢?
唯一眷念
于2019-02-15 17:03 发布 1558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2-15 17:06
现在按月预缴个税算法税率有变化
(工资累计-个人负担的社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起征点累计)*税率-速算扣除-以前月份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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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17:06:24

1、您2月份申报的是1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的个税,是要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方式了。简单说,您不用去管是否为12月份的工资,哪个月实际发放了,那个月就是个税税款所属期。
2、做分录就是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9-02-12 10:47:56

是的,就按你说的这样操作!放在一九年
2019-02-18 07:13:41

你好,1月份报12月所属期工资(12月发的11月的工资),这句话是对的。
但是,1月份报个税的时候,个税系统,不需要选择所属期,系统自动跳出来就是12月所属期。
2022-01-24 15:55:04

你好
理论上,1月份申报应该是1月份的工资!(申报当月,下月发放)
2020-02-16 10: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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