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经证预缴了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三税、个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该怎么做分录入账,就该项业务1月份预交的税款,并且在1月份开了发票给对方,这个预交的税该怎么抵扣,申报该怎么纳税申报?

海澜珠
于2019-02-15 11:20 发布 352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2-15 14:48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月末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申报就填在附表四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