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开的收据都是财政厅领用的,税务申报时把收入申报在免税一栏,现在税务局说我们单位没有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所得税要按照营利企业来申报,有这个说法么?
会计学堂杨老师
于2019-01-23 16:33 发布 1977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税务局说法是有道理的,免税需要事先备案认定。不是当然享受减免
2019-01-23 16:37:34

是一家医院,私营独资企业,不知道是什么义务?
2024-06-19 17:47:37

你好,是在自然人代扣代缴客户端申报的呢
2021-04-15 10:03:42

你好 是报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吗?
2020-01-06 17:21:52

税局怎么给你们核定的呢。在电子税局申报的
2019-05-24 1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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