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其他法人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从这家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应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还是按红利股息所得缴纳
盐盐
于2019-01-18 22:48 发布 817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应按红利股息所得缴纳
2019-01-18 22:59:14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能并入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收到的利息,不并入企业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收到的利息要给对方按金融服务-利息收入开具发票,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但专票无法抵扣增值税。
2023-11-12 03:22:24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2020-09-28 14:22:43

1、第一个问题A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A、B都是合伙企业的情况下,A收到B分配的利润,A的个人合伙人不需要交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为股息、红利针对的是公司制企业。
3、公司就是公司、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企业,不要说B公司也是合伙企业,这种表述是不准确的。
2018-07-11 13:23:40

你好; 如果是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才是免企业所得税的; 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居民企业。 所以要缴纳所得税的
2021-12-27 12:14:2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