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1月直接缴纳了7-9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直接做了一笔缴纳的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忘记做计提分录。19年1月初我又同样缴纳了,想请问一下,我是不是照样要先计提分录再做缴纳分录。那要18年那次忘记做的计提做怎么办?要补吗?

水杯子
于2019-01-17 15:33 发布 754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7 15:35
实务操作中,就算不计提,也没什么影响。如果你是计提的,那就一直计提。如果不计提,那就一直部计提。既然你是计提的,那漏计提的你就补吧
相关问题讨论
对,没错的,就是这么做的
2023-09-27 10:43:45
您好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2-09-04 11:01:11
您好
税金及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2-03-24 16:01:37
同学你好
这个是按照增值税为基数计算的
城建税是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是3%
地方教育附加是2%
2022-03-02 17:29:45
您好
请问大概多少金额
2022-05-18 18:03:1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水杯子 追问
2019-01-17 15:43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1-17 15:47
水杯子 追问
2019-01-17 15:48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1-17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