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实际收到的价款缴纳消费税,意思是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大熊
于2019-01-15 10:40 发布 33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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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5 10:43
你好,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实际收到的价款缴纳消费税,是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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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4号)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这里的全部价款就是差价部分
对比一下除金银首饰外的以旧换新销售的政策说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022-02-27 15:16:40
不是的,消费税按照商品的实际价格计算。
2023-03-14 13:52:53
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2024-04-13 15:11:24
是的没错, 是这样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2022-10-21 16: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51条规定,消费税征收对象是在境内从事税收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所收取的款项,而“以旧换新”活动属于收购服务,因此消费税应该缴纳。
计算消费税公式如下:消费税=营业收入×消费税率;
以旧换新活动所收取的总款项=12万+600*20(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12.6万元;
根据国家统一实施的消费税率为3%, 计算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金额:消费税=12.6万*3%=378元。
因此,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应当缴纳消费税378元。
2023-03-06 14: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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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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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