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入股30万,还有20万现金作为资本公积打入银行账户了。一开始股东协议已经作为资本公积了,但是这个所属权属于投资者,第一个问题,这个钱公司能用吗?第二个问题,这个钱投资者能否要回去,假设他后期突然决定要回去,股东会决定同意了,我的会计分录是不是要先从资本公积转到其他应付款?
mgdaisy
于2019-01-11 14:43 发布 192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1-11 15:18
1.是实收资本了就是公司的钱,可以用的
2.要回去可以,算撤资
相关问题讨论

1.是实收资本了就是公司的钱,可以用的
2.要回去可以,算撤资
2019-01-11 15:18:27

先做一笔借款 发完工资来报销 就是相当于代发工资
2019-08-05 09:12:38

增资用的章程是把投资的一部分体现了出来,另外的一部他是没有体现的,这个还需要改吗?
2017-03-06 15:09:10

内账做实收资本跟其他应付都可以
2018-04-04 16:45:06

你好,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这样做账务处理的
2017-12-04 2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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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daisy 追问
2019-01-11 15:23
朴老师 解答
2019-01-1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