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则不应确认,老师能解释一下什么意思吗
若清水
于2019-01-09 16:57 发布 329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1-10 08:47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公司现在发生亏损了,到后期很可能盈利,后期盈利了就要交税,政策规定可以弥补前期亏损,所以在亏损期就预计可获得的盈利先提前确认,抵扣的所得税费用确认下来,盈利当期再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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