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04 15:50

同学 您好 
如果您单位没有使用加速折旧 就不用填写这张表

JOJOZM 追问

2019-01-04 15:52

老师能讲下加速折旧法适用于哪些情况吗?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1-04 15:5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规定,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的五项条件为:(一)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二)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三)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五)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按照规定,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有三条:(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不允许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对符合上述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应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二)下列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1.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2.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最短折旧年限为3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现就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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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没有加速折旧的了
2018-10-15 16:09:50
同学你好 这个要调增多折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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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有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吗,没有的话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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