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型水电站,企业所得税一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由于2018第四季度有转供电收入,销售超一千万,按收入总额12%计算应税所得超过了100万,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企业负担不起,现在申请税务局络止核定应税所得率,第四季度按正常申报是否可以?
彭春梅
于2019-01-04 11:35 发布 2129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1-04 11:37
您好,元旦停止核定征收,所以第四季的还是可以正常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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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元旦停止核定征收,所以第四季的还是可以正常申报的
2019-01-04 11:37:15

同学你好
这不单看季度,是看累计的
不超一百万是2.5%
2021-06-16 14:10:22

第一季度就看这个第一季度应税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 第2季度看的是1-6月,3季度看的是1-9月,4季度看的是1-12月
2019-08-28 12:06:45

第一季度就看这个第一季度应税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 第2季度看的是1-6月,3季度看的是1-9月,4季度看的是1-12月
2019-08-28 12:06:47

第一季度就看这个第一季度应税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 第2季度看的是1-6月,3季度看的是1-9月,4季度看的是1-12月
2019-08-28 1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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