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第二条第4项规定: 社会力量对非关联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我们得出,如果该高校研究机构属于已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则明达公司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蒋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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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8:37
D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其中银行贷款包括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上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12-2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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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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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