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挂靠A公司,A公司收到B公司的工程款,A公司扣除此工程款的增值税、附加税、管理费等费用后,剩下的工程款需要打给自然人,这笔款是直接打?还是需要自然人开发票给A公司再打款过去?或者挂靠业务这样操作对不对?

科
于2018-12-25 15:22 发布 2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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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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