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软件公司,签了一笔合同9.94万,9月开票3.976万,10月又开票了5.964万,分别在2个月确认的收入,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小于9万,免征增值税,其实9月开票应该确认为递延收益,10月确认全部的收入,现在9月已经申报了,怎么更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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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2-19 15:00 发布 8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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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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