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售给我们公司一批货物,让他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时,他拿的是加工合同而不是货物销售合同,这个加工合同属于劳务一类的吗?因为税务局说两万以下的劳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不能开票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这个加工合同改成销售货物合同才行啊?

娜娜
于2018-12-17 10:52 发布 960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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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实际是销售货物的合同 就应该是销售合同 怎么是加工合同了
2018-12-17 11:19:05
同学,你好。销售员可以给开销售代理佣金,也就是说你的佣金可以等于货物。对方既然不需要户发票,说明他们没有经销从,也就是说你们就把服务费开成厚那么多。至于户实际价值多少,发票你们留着,对方不需要。你们把户那部分。不给他开发票,自己做未开票收入。
2020-12-24 23:28:08
你好,这个是加工不能开技术服务 ,需要按实际开,
2021-04-23 15:37:16
是的,需要更改或增加经营范围,而且我们应该不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应该是购销合同
2019-06-18 11:03:53
同学你好
开具加工服务的发票呢
2020-12-31 15: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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