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陈先生拥有股份的公司有A 、B、 C、 D、 E 、F六家(处在同一省内不同的城市),这六家公的股东除陈先生外还其他若干个股东,在此之前各公司之前没有相互拥有对方的股份。现在陈先生想把这六家公司联合起来成立一个集团公司,请问: 1、成产集团公司有什么条件?比如注册资金和企业规模等? 2、请问要以什么样的方式联合,是各公司之间交叉换股权?还是互相注资或付对价? 3、如果各公司之间进行股权变更,需要交纳所得税吗? 4、集团对以各公司的控制权,是以占股比例为准还是可以在股东协议中约定? 5、另外集团的核心控股公司是要另成立还是在六个公司之中选一个? 6、若集团内某一公司拥有了一项专利权,那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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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2-05 17:58 发布 7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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