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问
企业适用的话,这套分录不对,核心问题是科目用错、结转逻辑错误。 企业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积公益金”,应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冲减多记收入后,结转至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公积公益金; 25 年确认收入的分录科目改为 “其他业务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目能用,但冲减的未分配收益无需转公积公益金。 答
请问我是一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一般纳税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生产企业,预收了国外客户的货款1万美元,未报关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咨询下,公司12月支付了部分logo制作款,全部价款尚 问
同学,你好 借:预付账款-XXX制作商 贷:银行存款 比较合适 后面一个分录可以的 答
你好老师,我们代理记账核算一个很多年的公司,让她 问
你这情况完全没事,不用交税,年底外账也没额外要处理的。收入成本本身就是累计数,你接手后只做计提工资 %2B 实际开票收入就合规;今年工程款盈利冲抵之前累计亏损,未分配利润还是负数,企业所得税 0 缴;增值税按开票正常申报即可,没其他税务风险,年底正常结转本年利润到未分配利润就完事。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来?》(财税〔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自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如果是代开的专票,未超过月10万,季度30万,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享受此优惠吗?但是城建税依然需要缴纳?
答: 你好 对的 是这么理解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个政策现在还有效吗
答: 你好,这个政策目前仍然是有效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营业税地方教育附加”由系统自动进行减免,“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和“增值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则需手动选择减免,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减免性质代码列”选择“其他”,并在“第12”列录入减免金额。 您好 这个销售额指的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答: 你好,是不含税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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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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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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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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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