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货方开具退货证明并加盖公章给购货方,购货方凭证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给销售方,证明购方需要留存吗

籍海盛
于2018-11-30 12:43 发布 1795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30 12:45
同学 你好
证明可以留存 昨晚红字发票的附件
相关问题讨论
不需要税务局出具证明,双方协商处理就行。
2023-03-14 09:21:15
您好,系统导出可以不盖章
2022-06-28 14:56:37
1.销货方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对购货方的退货商品开具红字发票。
2.红字发票的内容应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方名称、购货方税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备注栏等内容。
3.红字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开具蓝字发票时一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发票代码 + 原发票号码”。
4.红字发票开具后,销货方应将红字发票与购货方退回的货品、原蓝字发票放在一起,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结转销项税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处理。
2023-02-26 16:25:30
你好,之前的蓝字和红字的抵扣联和发票联都要寄给对方
2022-07-26 15:55:31
你好是的, 把给对方的盖章就行的
2022-03-25 13: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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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海盛 追问
2018-11-30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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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