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竹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29 16:16

票据的提示付款期是指票据到期日起十日内是有效提示付款期,而票据的有效期是指票据的失效期,票据法规定: 
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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