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第一年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是那个文件里说的

睫毛弯弯
于2018-11-26 16:32 发布 189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2012】57号公告
2018-11-26 16:34:21
这个确实有相关的红头文件,你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查找这些文件。
2023-03-14 19:47:27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指在地方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它们主要负责缴纳企业所得税。它们主要负责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地方企业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等。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企业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减税和地方税收分摊办法,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拓展知识:为了激励企业发展,各地政府不断出台税收政策,如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2023-03-17 12:09:13
您好!就是当年新开设的分公司,不用交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
2022-03-29 11:28:59
您好!就是分支机构本来是要分摊所得税在当地申报的,但是如果这个分支机构是当年才成立的话,那么当年就先不在当地交企业所得税,次年开始再分摊交税
2022-03-29 12:38:2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