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税法规定广告费和宣传费的扣除率在15%。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老师,最后一句话是不是超过部分第二年第三年可以继续抵扣对吧
太阳花~上课
于2018-10-20 14:11 发布 24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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