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17 19:10

想咨询什么问题,可以为你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19:40

你好,江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是合作社,现在有造林补贴款,这个补贴款需要交税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19:43

这个补贴款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按企业的利润交税处理,没有利润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19:59

目前没有利润,那我这的会计说需要交4万多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01

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处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03

她是不是可能给独立核算了。她还说弥补去年亏损1万多,需要交4万多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04

这个需要看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是弥补了亏损,还有盈利,只能交税处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08

这个怎么算盈利呢?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09

这个补贴是补的2017年的。只不过先验收,后给钱,到了今年才给的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14

你可以按受益期进行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你核算的有利润肯定是需要交税,你可以核算的没有利润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15

怎么核算的没有利润?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16

按几年进行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就没有利润了吗?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16

这是2017年的,可是资金是一次性到账的。能按受益期进行摊销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18

肯定是可以按受益期进行摊销处理的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19

这是2017年的,可是资金是一次性到账的。能按受益期进行摊销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20

能按受益期进行摊销处理。这样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20

是补贴的2017的,没问题,不过真正验收也是在2018年验收的。所长补贴也是2018年才到账的。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21

这个至少可以按12个月摊销处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21

是一年一补,连续补贴5年。先种树后补贴的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22

按12个月摊销处理。这样属于正常的账务处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23

我这是季度报税的。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24

这个大多数企业都是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这个没有问题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27

哦。按照12个月摊销处理,这12个月是规定的吗?还是也可以按照10个月,或者5个月摊销呢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29

这个你是一年一补,肯定是按12个月进行摊销处理。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30

嗯,是的,实际是补的2017年的。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32

这样分期摊销收入,属于合理避税吗?老师。因为钱是一次性进账的。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41

这个是属于合理的处理方式

A 味道 追问

2018-10-17 20:44

老师,我听过费用摊销,没有听过收入摊销。有这方面的文件吗?收入也可以摊销

江老师 解答

2018-10-17 20:45

这个是补贴收入,可以按受益期间摊销的。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里
2022-03-12 08:17:10
同学你好,问的问题有老师会答会有老师接手的噢,预算和收支如果是财务相关一般是可以问的
2022-12-28 21:59:51
是,和农业方面相关的旋耕机作业, 是属于农业机械服务,是属于免税。
2025-01-20 11:53:41
你好;      你们饲料之前是先计入了原材料去 ;但是你用了没有做分录是吗 。 导致你有    原材料 库存是把?   
2022-04-15 10:00:28
一、增值税 (一)农产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2、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公司+农户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8号) 4、制种企业 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三)进口种子种源、玉米糠、稻米糠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进口种子种源 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下统称“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品种范围包括:1.与农林业生产密切相关并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林业生产的进口种子(苗)、种畜(禽)和鱼种(苗),以及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和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2.军队、武警、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警用工作犬以及进口的繁育用的工作犬精液及胚胎。3.未经核定或未列入年度免税范围的进口种子种源应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26号) 2、进口饲料 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 (四)农业相关物资生产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1、有机肥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2、滴灌产品 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一条、第四条 3、农膜 对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五条 4、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2023-07-17 16:56:2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