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做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账,某员工在总公司借备用金款20000,用了20400,现在需要这个员工以后从分公司借备用金,那我是不是只能先把他在总公司的借款冲平了再以分公司名义打款给他?能不能把这400元挂借款到分公司去呢,

罗达
于2018-10-11 14:16 发布 980次浏览
- 送心意
安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8-10-11 14:21
20400的发票应该是一起的,如差旅费发票20400元,则总公司应做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20400 贷:现金400 贷:其他应收款2000。由这是一笔业务所以不能分开计入总公司和分公司。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