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购买方,我方退货给销售方(我方已开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已开具负数发票),我方在账上做进项红字之后的不含税金额和电子税务局当月进项不含税金额不符,电子税务局只显示了进项转出的税金,账面做进项红字之后的不含税金额和电子税务局不相符会不会造成税务风险
素言
于2018-10-09 09:43 发布 813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10-09 19:36
你好,你公司填写红字申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纳税申报时,只需要将红字发票对应的转出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就可以了。纳税申报表上不会暂时红字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因此,和账面上肯定有差异,这个差异没关系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