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物业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在有一线路、发火改造项目估计造价9万。物业先找业主洽谈,已预收取费用10万(并开收据,业主要发票的,由施工公司开票),项目改造通过招标,有一家公司竞标,按合同要求先打预防款5万;施工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万给物业,1万给业主;(1)这样操作是否妥当?(2)若可以,会计分录如何做?(3)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物业可以抵扣吗?(4)能抵扣,会计分录怎么做?(5)不能抵扣,会计分录怎么做?(6)不能抵扣,物业认证了,下一步,怎么处理?(7)收取业主的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飘红
于2018-10-04 23:08 发布 762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飘红 追问
2018-10-07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