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挂靠B承接项目1,b是B的一家小规模劳务公司,项目1的所有劳务班组都必须与b劳务公司签协议,b再与B签劳务分包合同,当拨付工程款1450万,其中劳务费300万包含管理费2万,税金8.74,剩余是付工人工资,这300万要由B拨付给b,b在对各劳务班组的每个工人打款,因为是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所以开的有建设和劳务的外经证,每次劳务公司会把税金打给让先去预缴劳务税款,这部分预缴的税金我是不是不用做账
萌佳佳
于2018-09-21 12:24 发布 1391次浏览
- 送心意
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9-21 13:15
您好,首选通过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我觉得您处于的是B公司,也就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异地施工开外经证,劳务公司把他们给你提前把税款打过来是因为下面所有对劳务公司签定合同的施工队是各自承担税金的,应该有分包的劳务公司去缴纳,由于施工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故而有可能把预缴的业务交给施工单位处理,故而您去预缴的时候应该是以劳务公司分包名义预缴,和您所在的施工单位无关,施工单位只需要取得劳务公司所提供的发票及相关附件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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