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慧玲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CMA,中级会计师

2018-09-20 12:42

营业执照、工商资料、公司章程,截止日报表、大额资产凭证及原始单据

慧玲老师 解答

2018-09-20 12:44

大额负债凭证及原始单据、资产产权凭证,如土地证、房产证、车辆行车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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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2024-03-01 09:34:33
你这里的话符合定义的就是二三四。
2022-03-02 17:18:23
企业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如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等,是准予扣除的。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准予扣除。 企业向银行贷款的1000万元中,800万元用于a车间基建工程,而该车间在2021年9月末竣工并交付使用。对于这部分贷款利息支出,根据税法规定,应将其分摊到资产的使用寿命中,以折旧或摊销的方式逐渐计入成本。因此,800万元贷款在基建期间的利息支出不应全部计入2021年度的“财务费用”科目。 另外200万元用于采购材料物资从事生产经营,其利息支出可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然而,具体计入多少需要看实际借款时间和使用情况,因为这部分利息支出是随着材料的采购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而逐渐产生的。 企业在2021年度将贷款利息支出12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可能并不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借款用途、时间以及税法规定,合理分摊利息支出,并正确计入相关科目。
2024-04-23 09:15:35
同学,你好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都需要的
2022-03-04 13:10:40
同学您好,通常有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出入库单及收付款单收据等
2022-03-20 17: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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