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股息300万元,其中含来自境内40%持股子公司股息200万元(非上市居民企业);来自海外10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100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海外子公司在所得国巳纳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减300再减去100呢?300不是包括了100吗?
燕子
于2018-09-19 01:21 发布 3601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把题目发一下,帮你看一下。
2018-09-20 19:05:12

(6)业务(6)应调减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这是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还要调减境外所得100万元,这是因为按照所得税申报表,境外所得先要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出。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100÷(1-20%)×20%=25(万元)
当年抵免限额=100÷(1-20%)×25%=31.25(万元)。
2019-11-21 15:37:10

你好同学,这个国债利息不纳税的,另一个是要纳的,如果题 上没纳是题上有问题
2019-08-23 17:10:19

你好同学国债利息是不纳税所得税的同学。
2019-08-23 17:00:03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B
2022-12-14 0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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