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册地外又新增加一个经营场所,场所地要求成立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单独核算,是可以不建账,不单独报税吗?如果不单独核算的话,是不是只是在总公司里面统一做账就可以,对总公司也没有什么影响

胖丫头
于2018-09-15 13:28 发布 1414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分公司,借:成本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2020-06-29 15:28:34
你好; 分公司先建账期初是0 ;然后按照分公司的业务按月去做账; 就当一个 正常公司去做账即可。 只是后面 所得税 要总部汇总来报的
2022-03-24 09:30:50
你好,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报税
所得税根据总公司的分配结果申报
其他税款自行申报
2022-04-09 20:13:32
你好,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022-04-03 15:22:08
同学你好
这两个都可以
2022-04-12 1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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