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有去参加一个投标租一个办公室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租下来。今年对方告我司,现在判下来,付了一笔赔偿金约10万元(无票)及2万元(有发票)的律师费。这些费用能做在公司的费用里吗:如:办公费?
林妙
于2018-09-14 17:44 发布 599次浏览
- 送心意
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9-14 19:28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这个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没有发票没问题,你可以将法律判决书,公司付款审批单,付款回单附在后面就可以了。并且该费用为经济纠纷赔偿,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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