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银行敞口出票是我们,收款是另外一家,需要收款这家背书,这家背书后在反还给我,我给票时,借应付帐款,贷应付票据,还给我时,借:应收票据贷应付账款,这样在外帐可以这样处理吗?

蓝天
于2015-11-26 15:20 发布 1214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5-11-26 16:47
这个说不太好 回头背书应该有一定条件
《票据法》对此虽没有明确规定,但第69条的规定实际上是承认回头背书的:“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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