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从房东租了一处房子,房租付了7-10月的,发票开的也是我公司的抬头。 现在把房子从8-10月份转租给本公司同一股东另一家公司,(不签协议,意思就是8-10的房租新的公司承担了),承担8-10月的房租这家公司把房租和物业都打到我公司账户。我能不开票吗,开票需要走税,能抵一下预付8-10月的款吗(或者提供给新公司分割单),原来的公司只承担7月份的。
好好学
于2018-08-03 14:47 发布 5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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