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中级的所得税这章的负债产生的所得税小节中有一个例题,说国企做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是600万,税法规定的是不超过550万,最后结论是账面的计税基础是600万,税法的计税基础也是600万,是永久性差异,,,,,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税法的计税基础不是550,明明是可以按550计算的呀,怎么会是600,如果是600的话是不是也不调整也不调减,那最后没有影响所得税吗?好像也不是没影响,可是影响的是哪里我又不知道
不忘初心
于2018-08-01 23:21 发布 659次浏览
- 送心意
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2018-08-02 07:34
按税法只能所得税前扣除550,对于600超过550的部分差异永远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个差异就是永久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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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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