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当期的销项都用进项抵扣了,增值税附征还用交吗?附征是不是按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的?2、还有月不超过10万能免哪些附征?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免吗?实际账务处理是什么?先计提,后做入营业外收入吗?麻烦会计分录,谢谢!
坐看云起
于2018-07-31 10:34 发布 126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7-31 10:37
你好
1,进项超过销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附加税
2,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免征了就不需要做计提,也不需要做结转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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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
2017-04-19 17:11:04

你好,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你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2019-08-12 20:41:42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借: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9-08-06 15:00:45

需要 借: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
2019-12-16 11:19:55

你好,你是应该在10月份做计提,11月份做缴纳税金分录
2019-01-15 1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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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云起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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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8-08-02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