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出差,带回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车费”税率17%,“用车服务费”6%,我认为租车费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进项可抵扣,“用车服务费”提供的是旅客运输,进行不可抵扣,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青春侠
于2018-07-30 15:39 发布 8598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7-30 15:42
这两张发票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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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是一个网络平台类似的公司)要求我们为他们的奖励费用开具 服务费 推广费和网络服务费 网络推广费这4种类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是汽车配件销售要什么样的经营范围才能够开具出来这其中一种费用的发票
2015-10-30 12:05:34

同学,你们收到的发票在发票确认平台没有显示是吗
2022-10-24 17:24:36

营改增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按6%
2016-04-22 16:43:44

你好
1 不动产业务可以开
2劳务开不了专票
3去税局代开发票
2020-12-03 09:19:08

你好,建筑劳务才是11%
2017-06-08 1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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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侠 追问
2018-07-30 15:49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7-30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