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新设的子公司,因为前期工商、税务、银行等手续没办好,所以企业开办的一些装饰装潢、材料、水电、房租以及使用的宽带费,开具的专用发票都开给了母公司,母公司也认证了。子公司开在浙江,母公司在上海。这里面总感觉会有税务风险,能不能理理

A会计学堂-孙老师
于2018-07-24 10:04 发布 795次浏览
- 送心意
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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