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合伙企业 原合伙人都是自然人 A、B、C三个人 占比是40%、30%、30%,实缴资金是30万元,现在账上有点利润 ,把账上的利润全部分配完了 。C要把他占的30%的股份转给D,是平价转让。可以吗 税务会不会要求核定价格 ?还有如果平价可以 那C一点都不用缴纳财产所得个税是吧?

纸短情长
于2026-06-30 14:27 发布 25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6-06-30 14:28
您好,这种情况账上利润分完了,没有利润了则平价转让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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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交个人经营所得税的
2023-11-22 10:48:11
你好,你指的是企业吗?企业的话不交税的
2022-01-20 20:11:19
是合伙企业投资分红,非经营所得
2025-02-24 15:12:28
那合伙企业如果把自身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B公司一部分,是否也要缴纳相应的税收呢?
2023-03-21 12:10:09
你好; 1. 是的。 这部分转让所得是要缴纳所得税的 ; 之后分红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后不再缴纳个税了
2022-04-13 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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