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这面是一家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份被税局通知核定为查账征收,在当时申报税费的时候发现税务局工作人员没有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给核定,该经营部财务人员与税局工作人员沟通了,当时税局工作人员没有给下面答复,只是简单了说了一句就没有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这些年其他的税费都正常申报了唯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因没有核定所以无法正常申报,像这种情况该个体工商户后期注销的时候会有啥风险吗

天道酬勤
于2026-06-23 18:24 发布 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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