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从别人那里接手了两家公司的账,但是我前面那个代账公司,他们不愿意把电子账号移交出来,他们甚至还威胁说要把电子账号给彻底删除掉。我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到财政局去投诉他们
gin
于2026-06-05 20:18 发布 6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6-06-05 20:20
如果客户是你自己揽回来的,对方应该移交;不移交也最好是客户公司和代账的交涉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根据你所在报名行政区划,选择对应的财政局就是了
比如你是东莞市长安镇工作,那报名所属财政局就是: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2022-01-20 12:10:14
您好
今年考过了,是在B地拿证
2022-03-17 21:40:13
您好,这个还不太一样的
2022-04-04 23:14:08
您好,财政局属于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都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022-04-10 00:18:29
你好,同学。
收回后还退给你吗
2019-09-29 1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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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解答
2026-06-05 20:20